通讯员 李 伟 陈攀宇 肖永明
近日,绥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对县城四方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实地回访。经复核测量,桥梁护栏高度已从原来的97厘米提升至120厘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长期困扰群众出行的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四方桥位于绥江县城龙行大道中段,是县城的重要主干桥梁。桥梁一端连接凤凰小学、凤凰幼儿园,另一端紧邻绥江县第一中学,是辖区群众日常通行的主要通道,日常人流量大、车辆通行频次高。经测量桥梁护栏高度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对四方桥开展专项排查。经实地测量,桥梁原有护栏高度仅为97厘米。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城市桥梁人行道临空侧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10厘米,该桥梁护栏高度低于国家标准,成为威胁群众出行安全的隐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绥江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通过实地勘查、数据核验、固定证据,全面摸清隐患情况。同时,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隐患情况及整改建议。绥江县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举措,全力推进隐患整治。
为确保整改落地见效,绥江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会商,协同推进隐患整治工作。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进一步统一整改思路、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施工标准。经过一个多月的整治,四方桥护栏提质改造工程全面完成,护栏高度达到标准,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显著提升。
小隐患关乎大民生,小整改守护大平安。此次四方桥隐患排查整治,是绥江县深化府检联动、办好民生实事、筑牢公共安全防线的生动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