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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9日

为民守护“绿色银行”

——大关县人民法院木杆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侧记

通讯员 张 亿 文\图

乌蒙山腹地,大关县百万亩筇竹和方竹连绵叠翠,林下天麻、黄柏套种产业成为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绿色银行”。随着特色竹产业规模化发展,林地权属界定不清、畜禽损毁苗木赔偿、外来投资商与本地群众利益纠纷等基层矛盾逐年增多。如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山林、筑牢产业发展根基?大关县人民法院木杆人民法庭(以下简称“木杆法庭”)深耕基层治理,打出多元解纷组合拳,为县域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多维联动织密解纷网

深耕山野守护绿色产业

基层治理不是法庭的“独角戏”。木杆法庭坚持党建引领,深化“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整合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多方力量,构建起党委统筹、法庭主导、部门协同、全域联动的闭环式解纷体系,彻底打破部门壁垒、杜绝履职空转。

山里办案,最忌“纸上谈兵”。涉林地、种养类纠纷,证据多在山林野外——仅仅依靠庭审书面审理,难以厘清林地边界、核实苗木损毁数量、认定实际经济损失。为此,木杆法庭健全“现场勘查、联合调解”工作机制,针对涉林地承包、种植养殖产业类矛盾纠纷,由乡镇党委统筹协调,法官携带测绘工具深入山林实地踏勘、精准取证,派出所全程维护现场秩序、防止矛盾升级,司法所结合乡规民约、法律条文开展调解疏导,村组干部现场指认地界、厘清权属,通过多方联动就地固定证据、明晰权责边界。

针对矛盾分歧大、调解难度高的“硬骨头”纠纷,办案团队主动加班攻坚,坚持法理宣讲与情理疏导双向发力,通过“面对面释法明理、背对背谈心疏导”的方式,精准破解矛盾症结,既守住司法公正底线,又妥善修复邻里乡情,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巡回办案进山林一线

法理相融化解跨县纠纷

2026年7月29日,大关县高桥镇新开村林地现场,木杆法庭联合镇党委、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及村“两委”,经过长达8小时的连续调解,成功促成这起跨县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原告朱某为彝良县籍投资商,2021年入驻大关县高桥镇,流转308亩荒山规模化种植天麻、黄柏、方竹,多年悉心经营即将迎来丰收。被告康某、李某为本地养殖户,从事牛羊养殖,二人饲养的牲畜多次闯入朱某的种植林地,啃食竹苗、踩踏中药材,造成大面积经济作物损毁。朱某多次报警维权,先后两次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而康某、李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高额赔偿,双方对立情绪强烈,每次碰面均争执不休,矛盾随时可能激化。

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高额赔偿难以执行、司法效果大打折扣,还会挫伤外来投资者的创业信心,同时可能导致本地养殖户因案返贫,进而引发次生矛盾。为实现法理、情理、社会效益有机统一,高桥镇党委现场牵头统筹,办案法官精准施策,双向开展疏导工作:一方面向投资商朱某细致梳理案件细节,在明确侵权责任的同时,客观指出其林地防护设施不完善、损失举证不充分等问题,引导其理性核算实际损失;另一方面向康某、李某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相关法条,讲明畜禽管护失职需依法担责,纠正“放牧毁苗是乡村常态、无须担责”的错误认知。

同时,派出所民警现场宣讲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告知矛盾激化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司法所工作人员立足当地乡情民俗,以邻里和睦为切入点开展柔性疏导,逐步消解双方对立情绪。经过8小时的反复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康某、李某共同一次性赔偿朱某经济损失8800元,并当场作出书面承诺,今后将严格规范畜禽放养行为,确保不再发生牲畜毁苗事件。

协议签订后,朱某感慨道:“我起诉不是为了索要高额赔偿,而是想讨一个公道。心里踏实了,今后才能放心在这里投资发展。”两户养殖户也深刻悔悟:“以前不懂法,现在懂了,乡村放牧同样受法律约束,今后一定看管好牲畜。”

靶向司法优化服务供给

精准赋能乡村产业振兴

这起跨区域产业纠纷的圆满化解,是木杆法庭深耕基层司法、护航地方特色产业的生动缩影。今年以来,木杆法庭依托“一庭两所一中心”联动机制,累计成功调处各类基层矛盾纠纷56件,平均办结时长仅3.9天,大部分纠纷在诉前成功化解,有效压减诉讼增量、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立足司法职能,木杆法庭不只追求“案结事了”,更致力于“治未病、护发展”,把司法服务、法治宣传精准送到田间地头、产业一线。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模式,法庭干警深入伐竹现场、养殖基地、田间山林,围绕土地承包、侵权责任、产业经营等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以案释法,用身边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防范经营风险。数据显示,今年辖区涉竹产业纠纷仅有8件,平均办案周期压缩至3.5天,产业纠纷化解质效持续提升。法治社会既是最优的营商环境,也是乡村振兴最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