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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1日

从“救企业”到“救资产”

——盐津县人民法院智慧与温情执法工作侧记

通讯员 熊世琴

近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巧用府院联动机制,打破传统资产处置思维,深挖企业隐性产能价值,将该隐性产能作为独立破产财产进行市场化处置,该产能指标最终以4200万元成交。这起案件,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处置“僵尸企业”、依法保障债权人和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典型样本。

陷入绝境:从“明星企业”到“僵尸企业”

2005年,盐津县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主营电石制造与销售业务,曾是当地重点企业。然而,受经营管理不善、市场环境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该企业于2014年全面停产,此后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厂房、生产设备等资源闲置浪费。该公司累计背负上亿元债务,多起关联执行案件均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拖欠800余名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彻底沦为“僵尸企业”。

2021年7月,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被移送破产审查;同年8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指定盐津县人民法院审理。摆在法官面前的是一场严峻考验:如何让这艘搁浅的产业“巨轮”有序退出市场,同时妥善安置800余名职工、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遭遇瓶颈:有形资产“填不满”巨额债务

破产程序启动后,管理人对该公司全部资产依法开展全面清查。该公司名下虽拥有土地、厂房、生产设备等有形资产,但生产设备老旧,资产变现难度大,经多轮司法公开拍卖,仅变现4195万元。彼时,该案经依法确认的债权总额高达1.95亿元,其中包含2285万元职工债权。若仅依靠现有有形资产清偿债务,清偿比例极低,800余名职工的工资和社保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案件极易陷入“案结事未了、矛盾未消”的困境。

如何打破资产变现僵局、补足清偿资金缺口、守住民生保障底线,是该案审理的核心难题。

破局关键:跳出“救企业”,转向“救资产”

面对僵局,盐津县人民法院摒弃传统整体重整路径,主动担当作为,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案件难点,迅速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联合工信、发改、国资等部门开展专项排查、协同“会诊”。精准锁定企业核心隐性资产——其持有的电石生产产能指标。这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许可类资源,具有极高的市场稀缺性和显著的经济价值。为此,法院创新处置思路,打破“企业整体打包处置”模式,指导管理人将企业主体退出与核心生产要素盘活分离,依法把产能指标列为独立破产财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拍卖。最终,陕西某公司以4200万元竞得该产能指标,实现稀缺产能的跨区域流转和价值最大化变现,让“沉睡”的产能要素重焕生机。

圆满办结,多方债权实现全额清偿

该产能指标拍卖所得的4200万元资金,大幅增加了破产财产总额,彻底扭转了债务清偿的被动局面。2025年6月,盐津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确认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实现各类债权全额清偿:全额清偿职工劳动债权2285万元,保障了800余名职工的切身权益;足额清偿职工养老保险债权931万元,筑牢了职工民生保障防线;全额清偿抵押债权3142万元,维护了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清偿工作完成后,盐津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随着该企业主体依法退出市场,这起积压多年、矛盾交织的案件终于圆满办结,既推动了“僵尸企业”有序出清,又妥善化解了历史遗留社会矛盾,更实现了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