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连聪
今年5月,第六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如期到来。“学好民法典,办事有依据、维权有保障。”这句话深刻诠释了民法典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意义。
村级是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矛盾琐碎、诉求多元,而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破解治理难题、守护群众权益的关键法治支撑。唯有坚守法治初心,才能筑牢乡村振兴之基,让法治之光照亮兴村之路。
村级治理的核心是化解矛盾、凝聚人心,民法典为矛盾化解提供了清晰的法治标尺。农村邻里之间,难免因土地、宅基地、排水等琐事产生分歧,若处理不当,小矛盾可能演变成大隐患。某县一村曾有两户村民因10年前修路损毁地埂结怨,邻里反目、互不相让;还有村民因宅基地界限模糊争执不休,影响生活。这些看似琐碎的纠纷,实则都与民法典中的相邻权、物权等规定密切相关。基层干部在调解这类矛盾的过程中,要潜移默化地融入民法典,秉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引导村民明晰边界,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既修复了损毁的田埂、厘清了宅基地界限,更解开了邻里心中的“疙瘩”。这种“以典释理、以情化人”的调解方式,让法治精神取代“意气用事”,让理性协商替代“争吵对峙”,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凝聚共识,彰显了民法典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基层治理的成效,往往体现在每一次矛盾化解、每一项政策落实、每一件民生实事中。基层干部通过“院坝会”“小组会”等形式,在开展民主议事、政策宣传的同时,融入民法典知识讲解,让村民在参与村庄建设、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村里将环境卫生、邻里相处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践行文明新风,逐步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村民从“盲目争执”转变为“依法维权”,这种法治信仰的培育,不仅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更涵养了团结互助、邻里和睦的文明乡风,为基层治理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因此,只有让法治融入乡村根脉,才能培育文明乡风、守护群众幸福;只有坚持法治引领,才能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