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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

有趣的读书人

杜福全

到图书馆上班后,我寻思着可能会在这个被博尔赫斯称为“天堂”的地方走完自己的职业生涯,故而要对图书馆多一些认识。这种认识,应该是关于图书馆与社会、个人、文化、文明之间关系的认识。于是,我网购了几本与图书馆有关的书,一本是英国作家克莱尔·科克-斯塔基的《图书馆杂记》,一本是澳大利亚作家、古书收藏家斯图尔特·凯尔斯的《图书馆:无尽的奇迹》,还有一本是英国作家汤姆·摩尔的《唯有书籍:读书、藏书及与书有关的一切》。

新书取回家后,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唯有书籍:读书、藏书及与书有关的一切》,开篇就看到一段十分有趣的文字。作者写道,自己有两个爱书的朋友,一个是高雅的爱书人,一个是世俗的爱书人。高雅的爱书人个子高挑、身材苗条、发色金黄,世俗的爱书人个子矮小、体态丰满、发色黝黑。高雅的爱书人购买的书装帧精美,并尽力将它们保存得完好如新。每当拿到一本崭新的平装书,高雅的爱书人都会把书脊朝下,将书立在桌子上,然后用拇指和食指分别捏住最前面和最后面的几页,轻轻地拉向桌面,接着又捏住更靠近中央的几页如法炮制,依次往复,轻柔地把书页朝两侧翻开,逐渐翻到整本书的中心。

在阅读之前,通过这种方式把书脊软化,使其保持柔韧,避免因读到精彩之处,情绪激动时,猛地将书向后翻折造成书脊开裂或褶皱。这位高雅的爱书人,书架上的藏书皆光洁如新,看起来几乎和书店里的新书一样,而且从来不会在书上写字。相反,那位世俗的爱书人从不会进行这种软化书脊的仪式,于她而言,这样做只会延迟阅读的乐趣。那她又是怎么做的呢?但凡拿到一本新书,她便立刻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毫不担心书页折损、书脊开裂。空白处和环衬页上的圆珠笔笔迹、封面上的咖啡渍……这些都是她爱书的标志,代表着她对这本书的热爱。她将书倒扣在床头柜上,也无非是为了方便下次拿起来时,能接着从上次停下的地方往下读。她最喜欢的就是那些最破烂的书,因为每一本都被她反复阅读。她无意将书保存得亮丽如新,反倒乐见它们留存下反复阅读的温度与痕迹。

有一天,这两位爱书人看到对方的书架时,都不由得往后一退。“你怎么能这样对待你的书?”高雅的爱书人一边打量着世俗的爱书人那些书脊开裂且布满褶皱的书,一边问道,“你都不尊重你的书吗?”世俗的爱书人看着高雅的爱书人的书架,反问道:“你真的读过这些书吗?看起来完全不像。”两人就此不欢而散,皆难以认同对方的待书之道。

我有一位博览群书的朋友,同样十分爱惜书籍。他读书的时候,要用皮质书套把书套好再读,这样一来,不管是放在桌面上翻阅,还是捧在手里品读,都不会磨损书的封皮。外出时,他会将随身携带的书装进皮质书袋里,避免书籍在旅途中弯折、起皱、磨损。

我读书就没那么多讲究。我也爱惜书,但没有高雅的爱书人那般极致苛求。我喜欢折角,也喜欢在书上画线、做笔记,但也不像世俗的爱书人那样“虐待”书。在读书这件事上,我是个实用主义者。我始终认为,书就是供人阅读的。一本纸质书,难免会随着时光慢慢老旧、破损,而书页间承载的文字与思想,只有经过读者的阅读,才能得以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