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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4日

团结之花 常开长盛

◆云南日报记者 李正雄

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是一朵常开长盛的绚烂之花。

这里,巍巍高黎贡山见证着云岭大地的沧桑巨变,滚滚金沙江水诉说着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这里,多民族聚居,各民族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和美大家庭的一个缩影。

云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云南各项工作的主线,团结带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切实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固良好局面,交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云岭新答卷,书写了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新篇章。

同心同德跟党走

在共同体建设中作出团结示范

“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此誓。”春日阳光照耀下,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上的誓词熠熠生辉。

丰碑如磐,誓言永恒。

70多年来,铮铮誓言深深融入云南各族人民的血脉,民族团结的种子扎根云岭大地,开花结果、枝繁叶茂。

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云南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生命线,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锚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重大政治任务,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推进。

这是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的规划部署——

2025年12月,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核心任务。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为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深化示范区建设作出系统部署。

这是整体发力、合理布局的全面推进——

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我省优化完善省委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构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支撑,扎实开展“十进”创建工作,启动实施第五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以从“单一创”向“多样创”转变等“六个转变”推动创建工作提效升级,有形有感有效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68个,居全国第二位。

这是一心一德、团结奋斗的薪火相传——

传承民族团结誓词碑光荣传统,全省广泛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心向北京、拥护核心”主题实践活动,深化边疆党建长廊建设,推进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建设,落实“五级书记抓边防”和边境线“五级段长制”,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融合、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的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全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稳固的局面不断巩固。

这是法律维护、法治护航的坚强保障——

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我省以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标准,修订37件自治条例、27件单行条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综合运用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等方式化解涉民族因素矛盾,创新开展边疆民族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扶持行动,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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