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
2025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内外形势深刻复杂的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十四五”圆满收官,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新时代新征程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展现出中国式现代化的光明前景。
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认真履行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的法定职责,在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常委会两次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夯实法治根基。统筹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村委会和居委会组成、职责及选举、议事、管理、监督等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修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为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宪法规定,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台湾光复80周年之际,常委会根据宪法作出决定,将10月25日设立为台湾光复纪念日,展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的坚定意志,强化两岸同胞共同民族历史记忆,激励全体中华儿女为祖国统一、民族复兴而团结奋斗。坚持运用法律手段打击“台独”分裂势力、反对外部势力干涉,举行《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
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持立法全过程、常态化合宪性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研究。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报送备案的2218件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进行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6705件审查建议逐一研究并依法反馈,对影响民营经济发展、不平等对待企业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发挥审查纠错功能,对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和推动制定机关及时予以修改、废止或处理。推动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提升备案审查制度效能。举办备
案审查工作培训班,加强案例指导交流。
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全民普法40年实践经验,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以“加强宪法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主题举行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推动国家根本法深入人心。组织5次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行使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任免权。依法任免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8人次;接受1人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因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9人的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撤销或终止。依法决定任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3人次,批准任命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副主任1人。依法决定任免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驻外大使97人次。依法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138人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23人次,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军事检察院检察长3人次。依法批准任免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0人次。
二、加强立法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
坚持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一年来,共审议法律、法律解释、决定草案40件,通过其中24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4件,作出法律解释1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件。决定批准条约、重要协定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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