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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6日

巡护之路:黑颈鹤濒危等级“降级”的背后

人民法院报记者 李 璇

2025年12月,一场雪过后,云南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迎来持续低温天气。远山覆着一层薄雪,海拔3200米的高原上,雾气氤氲,不时传来黑颈鹤的鸣叫。

作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颈鹤是世界15种鹤类中唯一在高原生活、繁殖的鹤类,被誉为“高原精灵”。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以后,上千只黑颈鹤会如期飞抵大山包越冬,直至次年4月陆续北迁,返回繁殖地。

“每天早上7点至9点,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观测黑颈鹤的数量。”云南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工作人员郑远见向记者介绍,观测鹤群数量只是巡护工作的第一步。郑远见拿出厚厚一沓巡护笔记补充道,保护区管护局每年都要拟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工作人员分组轮流值班巡护,沿着预定路线重点巡查大海子、勒力寨等黑颈鹤核心夜宿地与觅食地,每日监测并上报黑颈鹤的数量、活动情况,为后续科研工作积累宝贵数据。

黑颈鹤为何年年钟情于大山包?除了与繁殖地距离相近、拥有适宜的生态环境外,陈光惠一家三代的坚守也给出了答案。“它们已经成为我的家人。”作为一名护鹤员,陈光惠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保护、照顾黑颈鹤上,一做就是20余年。

“一开始其实并不顺利。”陈光惠至今仍记得初次投喂时的窘迫。她回忆,由于黑颈鹤天性机警,起初并不让她靠近,也不吃她撒下的食物。为了能够亲近黑颈鹤,陈光惠多番尝试,最终摸索出用“吹口哨”的方式与黑颈鹤互动。

“这是我跟它们之间的独特语言,任何人都无法替代。”说起与黑颈鹤的互动,陈光惠得意地向记者展示手机里的视频。画面中,黑颈鹤仿佛听得懂指令,整齐排列在她身旁,“人鹤共舞”的默契令人动容。

作为土生土长的昭通人,全国人大代表甄兰芳始终密切关注着大山包的生态保护。当亲眼看到成群结队的黑颈鹤围绕着陈光惠,她欣喜地感叹:“这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面,让人深切体会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

谈到大山包未来的建设与发展,甄兰芳建议,要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更完善的长效机制,加大生态补偿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力度,同时,打造生物多样性司法教育实践基地,推动法治文化与生态文化深度融合。

这份对司法护航生态环境的期待,已经悄然在大山包的巡护之路上落地生根。

为筑牢黑颈鹤栖息地司法保护屏障,昭阳区人民法院专门成立大山包法庭。“巡护路上一旦发现非法入侵、盗采盗伐这类疑似违法线索,我们都会详细记录下来,第一时间同步报送大山包法庭和公安部门。”郑远见介绍,法官们经常深入山区村寨开展巡回审判,选取破坏生态的典型案例现场以案释法,向村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如今,大山包湿地环境持续改善,这里的黑颈鹤数量从最初的200多只增长到现在的2000余只,濒危等级已“连降两级”,从“濒危”降级至“近危”。“可以说,这是我们大山包湿地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交出的一份亮眼成绩单!”郑远见说。

黑颈鹤濒危等级“降级”的背后,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护航路途上从未停歇的脚步——

大山包法庭与大山包管护局、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快速响应、精准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1+1>2”的保护效果。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跨域协作,与贵州遵义、毕节,四川泸州3家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环境资源案件生态修复标准化和规范化开展,统一裁判尺度,实现全流域协同守护。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建起了覆盖省、市、县三级法院的专业环资审判机构,探索构建“1+1+38”模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统筹指导,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具体牵头,联合38家基层法院集中审理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基本实现司法保护“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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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联动、全流域守护、专业化审理……从“事后追责”到“前端预防”,从“坐堂问案”到“主动出击”,一项项亮眼举措,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司法护航生态环境的深情回应。

暮色渐浓,雾气散去,远处黑颈鹤活动的身影若隐若现,郑远见的巡护之路还在继续。当被问及如何看待这份工作时,郑远见望向远处的湿地。看着黑颈鹤悠然栖息、自在翱翔,他的眼中满是坚定和欣慰:“我觉得很值得,而且我会一直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