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要问】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还可以撤诉吗?
【身边案例】何某与王某结婚后不久便外出务工。务工期间结识刘某,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在刘某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两人因闹矛盾,刘某便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后两人和好。刘某打算撤诉,于是咨询,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还可以撤诉吗?
【意衡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