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要问】租房时未明确约定扣减押金的情形,出租人可以扣减押金吗?
【身边案例】刘某为了孩子上学方便,便在学校附近的小区租赁了一套住房,租房时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刘某需要交纳押金2000元,但未约定扣减押金的情形。租赁期限届满后,刘某将房屋退还房东,房东验房后称房屋的墙壁被弄脏了,要扣减押金1000元。刘某咨询,租房时未明确约定扣减押金的情形,出租人可以单方扣减押金吗?
【意衡律师解答】根据《住房租赁条例》规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