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盐津县大队煤矿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盐津县大队煤矿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
单位名称: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花苞村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08859795。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席子营霖岚广场地块—A栋16层1605号;
联系电话:0871-6331226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范围
项目征求居民(个人)公众意见主要集中在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辖区内部各居民,包括矿区周边村庄;征求社会团体公众意见主要集中在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辖区内各社会团体。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5aNDtzA。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
《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盐津县大队煤矿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文本放置于大队煤矿矿部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花苞村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电子版网络查看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lbdnRleeRX8BjXD3FV5ag?pwd=jpfw;提取码:jpfw。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提出意见的同时提供翔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电子邮件:1275904697@qq.com;
电话:13908859795;
信函邮寄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花苞村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
面谈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花苞村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5年10月21日起,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盐津大队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登报作废
昭通轩睿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发票专用章1枚,字样:昭通轩睿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530600600817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02MACOH8XC1C。特登报作废。
登报作废
昭通市蓝天救援队不慎遗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30600MJT355946J。特登报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