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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7日

换位攻防警律“交锋” 五方联动法治“生花”

——昭通市首届警律案件辩论赛侧记

◆记者 马礼琼 闵光景 通讯员 曾 寒

当民警化身“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时,才真正意识到执法盲区的危害。当律师站上“被告席”为行政机关辩护时,才深刻体会到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7月5日,由昭通市公安局与昭通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共同参与的“深化警律协作 共促法治建设”案件辩论交流活动成功举办。活动创新采用“角色互换”形式,通过现场抽签方式,让公安民警与职业律师,在模拟法庭中以对方身份进行实战辩论。

这一创新形式使程序正义和实体公正更加具象化、可感知,深化了警律双方对彼此职业价值和职责使命的相互理解。活动有效培养了法治思维,锻炼了执法能力,为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助力法治昭通和平安昭通建设注入新动力。

辩论开始前,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民警与律师的模拟角色安排,其中可能包含“公诉人”“辩护人”“原告”“被告”等,民警可能要为“嫌疑人”辩护,律师也可能要指控犯罪事实或论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这种角色互换的模式,全面考验参与者对法律条文的掌握程度、证据规则的运用能力、程序正义的理解深度以及临场应变的实战水平。通过角色互换,让民警从执法对象角度思考,让律师超越“辩护者”角色,警律双方放下固有立场和惯性思维,共同守护公正的天平,彰显法治的温度。

案件辩论活动分刑事和行政两个专题,以模拟法庭辩论方式举行,由市委政法委及法、检、司权威专家分别组成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合议庭”,双方以真实案例为辩题,聚焦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争议当庭激辩,实战交锋。

在行政辩论环节,针对张某诉某行政机关“林权登记纠纷案”,由抽签担任“原告”的民警与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展开激烈交锋,双方以“行政机关是否应当撤销林权登记”为争议焦点,就行政登记认定事实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权属争议证据资格与证明力等问题展开专业辩论,“原告”方以原始登记档案、勘界测绘图纸及村民确认笔录,主张权属清晰无争议!“被告”则聚焦证据形式瑕疵、行政程序疏漏等关键点进行质证。双方在高度对抗的庭审环境中层层推进,证据在质证攻防间渐次展开,法理在观点碰撞中越辩越明。担任“被告”代理人的律师在赛后表示:“当需要为行政效率辩护时,才理解程序瑕疵的‘蝴蝶效应’”。

在刑事辩论环节,以赵某、孙某涉嫌走私制毒物品罪的真实疑难案例为背景,“法庭”开展模拟庭审,由公安民警担任“公诉人”,律师代表作为“辩护人”,双方围绕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争议焦点,通过观点陈述、自由辩论、总结陈词三个环节展开激烈交锋,控辩双方在庭审中攻防有序,展现了过硬的法律素养和思辨逻辑,一场思维与法理的深度碰撞在法庭上演,为现场人员奉上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法治盛宴。作为“公诉人”的民警坦言:“抽签前我是侦查者,抽签后我成为‘公诉人’,这次换位让我看清执法细节决定正义成败。”

每场辩论结束,“合议庭”成员立即围绕双方法律论证的精准性、控辩论点的对抗性、程序证据的实操性进行犀利、专业的点评,阐述了刑罚既要打击犯罪也要保障人权以及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的法治内涵。一名旁听民警说:“过去觉得律师在程序上较真是‘找碴’,现在才发现我们守护的其实是同一部法律!”

在辩论活动结束后,主办方组织开展了“警律共建”专题研讨会。市律协通报了律师工作与警律协作成效,就公安执法规范化提出优化建议,反映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需求。市司法局就公安行政复议情况进行反向通报,分析问题根源,并提出源头治理与深化协作的具体方案。市公安局通报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展,回应了警律座谈会的意见建议及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并就深化警律合作提出具体举措,包括建立常态化案件会商机制、联合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合作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强调各方将致力构建更加紧密的法治共同体,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共同贡献警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