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敏
森林防火,重在预防;携手护林防火,共护绿水青山。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在高火险期内,各地应依法划定防火区,强化宣传教育与警示教育,严格火源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最近,云南省梳理2024年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制作了7集森林火灾警示教育宣传片,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野外火源管理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森林草原法律法规,普及防灭火安全知识,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严禁火种进山,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对重点山头、主要路口实施严密巡查,加大巡查频次,及时消除隐患,切实做到“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要通过层层签订防灭火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从严从细落实防火措施,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十不准”规定,织密防火“安全网”,筑牢森林“防火墙”。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达到“查处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强化警示教育,防范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各级各部门要时刻绷紧防火“安全弦”,持续筑牢森林“防火墙”,坚持防患于未然,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