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昭通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优化和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增强发展动力,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服务昭通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监管部门关于推进组建昭通市统一法人农村商业银行的要求,云南昭通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巧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彝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威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大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水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绥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11家农合机构(以下简称“11家机构”)于2024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组建昭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名,以下简称“昭通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议案,形成了相应决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11家机构”的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昭通农村商业银行。“11家机构”的所有业务、财产、债权债务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均由昭通农村商业银行承继。
二、“11家机构”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均已授权昭通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全权负责昭通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和开业的各项相关工作;授权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11家机构”进行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确认净资产,提出净资产分配方案并处置。
三、“11家机构”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昭通农村商业银行开业期间的经营成果由组建后的昭通农村商业银行享有或承担。
四、“11家机构”原股金处置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公正原则,按照经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昭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拟在完成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确认净资产并量化分配(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形成公共积累等有特定用途净资产)和风险处置的基础上,按以下方式分别对“11家机构”原股金进行处置:
(一)自愿转换为昭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符合发起人条件并自愿作为昭通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的原股东(社员)所持股金,以完成净资产量化分配和风险处置后本行每股净资产按比例转换为昭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二)自愿转让。不符合发起人条件或者符合发起人条件但不愿作为昭通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的原股东(社员)可按市场化原则,在履行完备法律手续后,将所持股金自行选择或委托筹建工作小组寻找符合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并自愿成为昭通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的本行原法人股东(社员)及其关联方、原自然人股东(社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进行转让,待昭通农村商业银行获监管部门批准筹建后,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三)自愿退股。不符合发起人条件或符合发起人条件但不愿作为昭通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的原股东(社员),可自愿申请以完成净资产量化分配和风险处置后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资金所形成公共积累等有特定用途净资产的本机构每股可供分配净资产为退股价格进行退股,如每股可供分配净资产低于1元,按每股1元退股。退股价款待昭通农村商业银行获监管部门批准开业后办理退款手续。
(四)清退。采取公告等法律程序后,在筹建工作小组公告的期限内仍不能确认处置意愿的原股东(社员),包括但不限于不符合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又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选择股金转让或退股、其他未在规定期限内明确股金处置方式以及无法确认身份的原股东(社员),其所持股金按自愿退股价格予以清退。清退价款在昭通农村商业银行获监管部门批准开业后,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管理,相关股金不再具有股金属性且不再享有股金分红等权利,相关原股东(社员)对昭通农村商业银行不享有任何股东权利。今后,相关原股东(社员)可凭本行(社)股权(金)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退款手续。
昭阳农村商业银行所使用的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协议,机构合并后平移至昭通农村商业银行,继续发挥专项债防风险、保稳定、促增长的积极作用。除还款主体在改革后变更为昭通农村商业银行外,其余仍按原注资协议执行。
五、公告期及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2024年12月30日起在“11家机构”各营业网点张贴,公告期60天,并在《昭通日报》公告。
(二)望广大股东(社员)相互转告本公告内容,筹建工作小组将视昭通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进展情况发布净资产分配方案、原股东(社员)股金处置、征集发起人等相关公告,敬请密切关注,并按照公告的期限办理原股金处置、征集发起人相关手续。
(三)股东(社员)如有疑问或意见,可于公告期内持身份证、股金证原件到所属行(社)和筹建工作小组查阅股东(社员代表)大会议案、决议及法律意见书。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昭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联系人:朱瑞,电话:(0870)-2230892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32号,邮编:657000
(二)云南昭通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俊华,电话:(0870)-2220003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20号,邮编:657000
(三)云南巧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瑞娜,电话:(0870)-7124057
地址:昭通市巧家县玉屏街道堂琅大道10号,邮编:654600
(四)云南彝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国晟,电话:(0870)-5122332
地址:昭通市彝良县角奎街道教育路怡良半岛4幢1层5—6号、12号,4幢2层1—6号,4幢3层,邮编:657600
(五)云南威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斌,电话:(0870)-6125901
地址:昭通市威信县扎西镇人民路29号,邮编:657900
(六)云南大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才,电话:(0870)-5620604
地址:昭通市大关县翠华镇顺城北路41号,邮编:657400
(七)云南水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杰,电话:(0870)-8631111
地址:昭通市水富市云富街道团结路280号,邮编:657800
(八)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康燕,电话:(0870)-8124060
地址:昭通市鲁甸县文屏街道世纪大道27号,邮编:657100
(九)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成伟,电话:(0870)-3123870
地址:昭通市镇雄县旧府街道南广路172号,邮编:657200
(十)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刘世梅,电话:(0870)-6622353
地址: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县大街325号,邮编:657500
(十一)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杨梅,电话:(0870)-4122920
地址: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街道振兴大街,邮编:657300
(十二)绥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黄兵,电话:(0870)-7622644
地址:昭通市绥江县龙行大道西段8号,邮编:657700
特此公告
昭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云南昭通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巧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彝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威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大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水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绥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