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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4日

昭通“四个强化”抓实 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 熊彩艳)为进一步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今年9月以来,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加强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大力开展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着力畅通金融体系“毛细血管”,持续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隐患。

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压实县(市、区)属地日常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好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年度监管分类评级等监管工作,确保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

强化会商研判,严把准入关口。进一步加强对机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具有金融属性字样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未经依法许可或备案登记,注册成立的经营主体不得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涉及地方金融组织等具有金融属性的字样。

强化存量排查,实现清仓见底。对69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等7类机构以及1023家投资公司、交易场所等4类机构进行了全面摸排。经过细致的排查工作,最终确定了18家地方金融组织和12家投资公司作为下一步的规范对象。

强化分类处置,消除风险隐患。对纳入规范整治的机构名单,加强会商研判。对“失联”或“空壳”公司,履行法定程序后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采取劝导其自愿退出等措施进行处置,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