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昭通城区和农村,电动自行车作为市民出行的“亲密伙伴”,穿梭于大街小巷,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然而,便捷与高效的背后,一些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出现,给骑行者和公共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
现执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3C认证,最高时速不超过25千米、整车重量包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续航里程不作强制要求、电机功率不大于400瓦。如果超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最高时速、整车重量、续航里程、电机功率就是超标电动自行车。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或者私自违规改装、更换电池,很容易在日常使用中发生线路短路、充电起火等安全事故,消费者切不可为了追求所谓更大续航、更快速度而接受商家私自违规改装、更换电动自行车电池组的建议。
针对一些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相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惠民政策,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
根据相关规定,所有电动自行车在上路前都必须持有效证件、车辆相关材料到公安交警部门或公安交警部门增设的登记办理点进行注册登记,以确保车辆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和品牌商家,确保车辆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标准。同时,要仔细查看车辆的合格证、说明书等文件资料,了解车辆的性能参数和使用要求。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规范。不得私自改装车辆、解除限速装置或加装违法装置;不得在道路上逆行、闯红灯或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在夜间或视线不佳的情况下要开启前后灯光确保行车安全。
杜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