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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8日

四项保障措施

为推动《昭通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3年)》目标的实现,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四项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副书记、分管副县(市、区)长任副组长的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瓶颈问题。各级各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做好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工作。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做好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督促和指导工作。加强与《昭通市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昭通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筑牢校园安全防线7条措施》的协调推进、同步落实,确保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加强经费保障

加大教育财政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市、县两级要把教研工作、校(园)长及教师队伍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及时足额拨付教育专项资金,对历年应保未保的教育专项经费进行清算并拨付,实现应保尽保、应拨尽拨。加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监查监管,杜绝新增挪用、挤占教育经费现象。

强化考核监督

市委成立教育工作督导组,专项督导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把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县(市、区)党委书记每年向市委常委会述职教育工作情况。市人大、市政协每年至少开展1次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专项督查计划,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宣传引导

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统筹,各级宣传部门、教体部门、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宣传阵地,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宣传,市级及以上媒体每月宣传报道不少于1篇,全方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教体局统筹,规范各级各类教育基金会管理,发挥教育基金会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和沟通社会、学校、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动员企业、乡贤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捐资助教助学,通过奖教奖学,带动教师乐教、学生乐学,让全社会支持、参与、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