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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2日

绥江获“第六批国家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本报讯 (通讯员 罗 洪) 11月19日,在江西召开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昌年会上传来喜讯,绥江县荣获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成为云南唯一获此殊荣的县,这标志着该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红嘴鸥是一种‘环保鸟’,对生态环境和河流水质的要求较高。”护鸥志愿者王德才已连续10年关注到绥江越冬的红嘴鸥,累计为这些远方来的“客人”拍摄了500多张照片。他告诉笔者,到绥江越冬的红嘴鸥一年比一年多,正是绥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的最好见证。

2021年12月,绥江县投入5690万元对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对沿江3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实现了城集镇污水处理一级A排放标准全覆盖。

在守护一江清水的同时,绥江实施“绿美三年行动”,全力绿化一方群山。在原有83万亩森林的基础上新造林7.9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1.99%,团结、银厂等4个村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绥江县依托生态优势打造了一系列绿色生态产业。在海拔800米以下的山脚高质量发展了10万亩绥江“半边红”李子,在海拔800米至1200米的山腰发展了30余万亩猕猴桃、枇杷等特色经济林果,在海拔1200米以上的山顶发展了51万亩竹产业,形成“山脚种李子、山腰种特色经作、山顶种竹子”的立体分层农业模式。2021年底,绿色生态产业综合产值已超过5.6亿元,带动5.8万群众增收致富,实现了“绿富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