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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2日

生活由小康迈向幸福小康

阳光穿过便利店门框和玻璃橱窗照进室内,暖和而明亮。一排排货架上,各种食品、日用品码放得整整齐齐。上穿咖啡色薄毛衣、下着蓝色牛仔裤,脚蹬深灰色休闲鞋的店主笑呵呵地招呼着进店顾客。

“生活幸福美满、精神十足。”这是店主聂正浦给人的感觉。

现年52岁的聂正浦从小就生活在石水井自然村,在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脱贫攻坚战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和帮助下,村子路通了、水通了,散居在山上的乡亲们搬到石水井自然村,家家户户住上了钢混结构的楼房。娃娃读书不但不用交学费,中午吃饭还有免费的营养餐,村民们看病有医保,过上了吃穿不愁的小康生活。

在石水井自然村开展脱贫致富示范先导工程过程中,聂正浦将家中的3 亩林地入股村合作社,自家两层楼房一楼开便利店,二楼改造成民宿。按照合作社章程,根据出资比例,便利店收入90%、民宿收入39%归聂正浦一家所有,其余收入归合作社。

采访中,聂正浦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家5口人,两个女儿已经出嫁,儿子在部队服役,自己打理便利店和民宿,妻子李正莲在合作社上班,便利店、民宿收入,夫妻俩工资、年底合作社股份分红等几项收入加起来,每年收入不会低于10万元。

“现在生活越来越好过,就像吃甘蔗越吃越甜。”种了大半辈子地的聂正浦说,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坐在家里就能当老板,妻子在家门口上班领工资,现在都不用伸手向儿女们要钱了。

“村民幸福感强不强,决定乡村振兴的成色,更是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康健告诉记者,先导工程实施中,石水井自然村制定了合作社与群众的利益分配机制,按照村民以全部土地、房屋、庭院等入股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后期分成中,净利润 39%属于村民,合作社占61%,村民全额投资经营的项目和实体,净利润90%属于村民,合作社占10%。

据悉,石水井自然村目前已整合群众土地及房屋12栋用于烧烤区、民宿、餐厅、咖啡厅建设,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政府+党支部+合作社+运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转变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政府统筹协调,合作社整合资源,运营公司经营管理,使农户以出资、出让、转包、入股等方式实现一份资产多份收入,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和必由之路。”为共建共享幸福家园,石水井自然村计划在合作社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收益,在村中建立起老年人日间关爱中心,村中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每天在中心健身、娱乐,早晚都在中心吃上免费可口饭菜,让他们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这样暖心的事就连儿女都做不到。”听闻村里的打算,76岁的王廷秀老人高兴地说。她告诉记者,来村里游玩的人多了,她和几个老姐妹每天都在村里划定的区域出售自家地里产的果蔬,一天能挣一两百元。聂正浦介绍,这几个老人都是留守老人,平时用钱都靠外出务工的儿女,现在每天有收入,幸福感也提升了。

石水井自然村变身云中乐谷,村民生活由小康迈向幸福小康,正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提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鲜活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