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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1日

矿山开采、石材生产加工企业 应当采取哪些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有事要问】矿山开采、石材生产加工企业应当采取哪些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身边案例】老王是昭阳区某砂石厂的法定代表人,为响应政府号召,计划在以后的生产中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但不知道具体要采取哪些措施。老王咨询,其砂石厂应当采取哪些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意衡律师解答】《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矿山开采、石材生产加工企业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一)露天爆破、凿岩等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洒水、喷淋、吸尘等措施;(二)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生产加工区应当封闭,并采取洒水、喷淋、吸尘等措施;(三)物料堆放区和场内、出口道路应当进行硬化或者铺装,并及时洒水、冲洗、清扫;(四)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物料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覆盖或者洒水、喷淋等措施。

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