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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09日

争当“排头兵” 变身“绿富美”

—绥江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侧记

通讯员 谭平才 文/图

绥江县城风貌。

远眺山峦叠翠,近看碧波荡漾……四季轮换,金沙江畔的绥江县生机勃勃、绿意盎然,让人流连忘返。

绥江县地处金沙江下游,是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近年来,全县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契机,以“护水、绿山、富民”为抓手,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之路。

一江清水出绥江

2012年,向家坝水电站蓄水发电后,绥江县境内形成长118公里,100余平方公里的库区湖面。2012年底,绥江县组建了由10多个部门组成的库区水上综合执法大队,专职负责长江禁渔、污染防治、库岸生态保护等工作,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守护好绿水青山,确保一江清水出绥江。

严格落实“十年禁渔”,率先在全省建立禁捕智能监管平台,实现禁捕水域“四清四无”。主导建立了“两省三州(市)五县”库区环境联动执法机制,与水富市、永善县以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宜宾市屏山县共同签订《向家坝库区环境执法协议》,形成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的合力。以水绥二级公路以上200米至金沙江水岸线区域保护为着力点,出台“十严”管控措施,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集镇污水处理一级A标排放标准全覆盖,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和地表水水质均达Ⅱ类以上。库区水上综合执法大队获得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先进集体表彰。金沙江绥江中城段、罗汉坪水库被评为省级美丽河湖。

一片青山翠如玉

“让人搬到人该待的地方,让树长到树该长的地方”。绥江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打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

加大生态搬迁力度,对照“六类地区”,推动应搬则搬、真搬实搬,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努力减轻山区承载压力,腾出发展空间,为群众寻求新的发展空间、谋求新的发展出路。目前,已完成402户1724人搬迁移居,完成矿山修复26座。通过实施土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等多种方式,实现工农互惠、以城带乡,有效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进一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2018年以来,绥江县复垦土地5000多亩,预计产生节余指标2100余亩。根据“宜林则林,宜园则园”的原则,采取封山育林、抚育补植、调整树种等方式实施低效林改造。全面实施山坡披绿、库岸植绿、矿山复绿,加大退耕还林、种植经济林果力度,累计新造林7.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1.99%,团结、银厂等4个村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绍廷、互助等23个村被评为省级“森林乡村”。

一片绿叶变“金叶”

库岸线、公路旁、山坡上、大山里,一丛丛竹、一树树李随风摇曳,在当好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绿色卫士”的同时,绿叶变“金叶”,成为山区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致富的“绿色银行”。

绥江县始终坚持“宜粮则粮、宜果则果、宜林则林”的原则,科学制定海拔800米以下区域主要种植“半边红”李,海拔800—1200米区域种植枇杷、猕猴桃等特色经济林果,海拔1200米以上区域种植竹的产业发展规划,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目前,全县竹林面积达58万亩,投产17万亩;“半边红”李10万亩,投产8.1万亩;特色经济林果种植12.2万亩,预计今年实现产值超过9亿元,带动4.8万户村民增收致富。

同时,绥江县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优美的自然风光,着力打造集休闲度假、康体疗养、农耕体验于一体的乡村旅游。天宝山至真武山旅游线路入选全国夏季乡村休闲旅游精品路线,荣获“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县”称号,创建省级美丽村庄3个、市级美丽村庄16个,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我的美丽乡村》栏目关注绥江县板栗镇清水村美丽村庄建设——“清水村的蝶变之路”,时长25分钟。